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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6年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5-12-07

关于申报2016年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

各二级部门:

为加强预算管理,保障学院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,根据省财政厅、教育厅要求,结合学院2015年度财务执行情况,现开始编制2016年学院部门经费预算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申报2016年部门预算。日常费用由各二级单位编制,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2015年实际执行数,要根据2015年1-11月份执行情况,以及明年工作计划编制,对于增减费用要说明增加的原因、编制的依据,对于差旅费、培训费、会议费要按国家规定编制。有大型活动计划的部门须列明具体活动项目名称、活动内容、详细的预算构成明细等。

2、设备购置费用由资产管理处、后勤保障处统一编制,修缮、维修费编制须列明具体项目名称、工程预算造价明细表;设备购置项目须列明具体设备名称、型号、单价、使用部门等详细情况。

实验费用、低值易耗品、设备维修费等,实行归口管理,由采购管理部门编制。

3、要保证部门预算的严肃性,各单位上报的预算,应实事求是,计算应有充分的依据或文件规定,不搞“虚假、泡沫数字”。各部门的预算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,加盖部门公章,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。

4、各部门务必于12月14日前将本部门预算材料报送财务处。否则,将无法安排其明年的预算。

2016年经费预算表见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