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5-11-19
各系、部、处:
现将山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(局)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晋厅际办函【2015】1号文件精神转发各部门,请各部门根据文件精神组织自查工作、以书面形式将自查结果与2015年11月22日前报财务处。
财务处
2015-11-18
附件:《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》
上一条:关于申报2016年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
下一条:重新开通网上工资查询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