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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7年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6-12-13

关于申报2017年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

各二级部门:

为加强我校经费管理,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,根据省财政厅、教育厅要求,现开始编制2017年学校各部门经费预算,请各二级部门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部门工作需要,着手编制申报。

一、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

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,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,坚持勤俭办学;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,严格控制“三公”经费、会议费等支出,降低运行成本,优化支出结构;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,细化二级部门经费预算管理,加强绩效管理,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、精细化水平。

各部门根据2017年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将预算项目要考虑全面。同时要突出重点,结合各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发展重点以及2016年度财务执行情况,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。

二、具体要求

1、部门日常经费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2016年实际执行数,要根据2016年1-11月份实际支出情况,以及明年工作计划编制,对于差旅费预算要分行政性和业务性编制并阐明事由。对于增减预算要说明增加的原因、编制的依据。

2、人事处负责校内绩效预算的编制,校内绩效按二级部门编制汇总。

3、教学院、系部门的日常预算应包括党总支办公费用预算。教务处负责学生实习费用的预算编制,并按教学院、系汇总。

4、项目经费(5000元)以上需要说明立项的依据、支出目的意义、定性或定量的绩效指标,便于考核。

5、对申报大型活动项目经费(10000元),要有充分的立项依据和测算过程,附详细的说明(如:项目名称、人数、标准、金额等)

6、设备购置费用由各二级单位编制,资产管理处审核汇总,设备购置项目分更新新增分别编制,更新购置须列明具体设备名称、型号、单价、使用部门等详细情况,新增设备购置还需说明新增的理由、论证报告资料等。

7、实验费用、低值易耗品、设备维修费等,实行归口管理,由资产处编制。

8、后勤保障处编制全院的办公用品、水、电、暖、天然气、修缮和维修费等预算,对于(10000元)以上维修项目编制须列明具体项目名称、维修的目的意义、工程预算造价明细表;

9、要保证部门预算的严肃性,各单位上报的预算,应实事求是,应有充分的依据或文件规定,不搞“虚假、泡沫数字”。各二级部门负责人对申报的预算负责。

10、各部门务必于12月20日前将本部门预算材料报送财务处。否则,将无法安排其明年的预算。

11、在预算的执行和编制过程中,有什么意见和建议,恳请各部门提出,群策群力,共同推动学校财务工作的有序发展。

"2017年部门经费预算表"见附件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