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招聘岗位及数量
招聘财务会计、出纳临时工作人员3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年满十八周岁。
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
(三)具有良好的品行。
(四)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、心理条件。
(五)具备财经类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、学士学位。
(六)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。
三、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:
1.现役军人不能报考;
2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、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;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人员,不能报考;
3.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、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,不能报考;
4.试用期内的公务员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)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不能报考;
5.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,不得报考;
6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、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,不能报考。
7.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
2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
3.报名提交材料:
(1)《长治医学院临时财务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》
(2)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。
(3)各学历阶段的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。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相应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。
(4)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、学术荣誉证书等原件扫描件。
(三)资格审查
财务临时招聘工作组,对应聘者条件进行审查。
(四)考核
由财务临时招聘工作组组织不少于3人的考核组,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、身体心理素质、财务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。
(五)体检和考察
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《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(修订)》执行。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。
(六)聘用
根据体检、考察结果,由财务临时招聘工作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,在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,公示期7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,不予聘用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
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制度,试用期不合格的,解除聘用关系。
联系人:李老师
咨询电话:18534048833
监督电话:13994689911
长治医学院2021年招聘财务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
财务处
2021年5月29日
附件:
长治医学院会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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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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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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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 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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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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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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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/学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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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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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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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学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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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何特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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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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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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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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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 历 |
起止时间 |
学习/工作单位(从大学填起) |
专业/职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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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简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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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 |
1. 应聘人员填写此表,即代表所填写的资料真实可靠。如弄虚作假,单位一经查实,可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;被聘用后可随时终止聘用合同,且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2. 应聘人员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确保可以找到本人,否则后果自负。 应聘者签名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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